新乡市抽检食品162批次不合格7批次 其中5批次为碗筷大肠菌群超标
6月13日,河南省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7期)。
据通告,近期,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方便食品、粮食加工品、水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蛋制品、调味品、乳制品、饮料、糖果制品、蔬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肉制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15大类食品162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55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1.新乡县大召营镇早中晚餐饮店1批次碟子,其中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2.新乡县大召营镇早中晚餐饮店1批次碗,其中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3.河南宜可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卤猪头肉,其中亚硝酸盐(以NaNO₂计)检出值为81mg/kg,标准规定≤30mg/kg。
4.新乡市红旗区周麻婆诚城紫钰饭店1批次碗,其中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5.新乡市红旗区周麻婆诚城紫钰饭店1批次勺子,其中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6.新乡县大召营镇俊杰早餐店1批次葱花饼,其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为109mg/kg,标准规定不得使用。
7.新乡县大召营镇俊杰早餐店1批次碗,其中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标准规定不得检出。
二、处置措施
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已要求新乡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新乡县、原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不合格样品涉及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进行处理,责令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编辑:HN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