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生类失眠药物为何未被列入管制药品?机制差异与安全性解读

凤凰网健康 时间:2026-07-13 16:50 浏览:

其核心就藏在作用机制与安全特征的本质区别之中

对于饱受慢性失眠困扰的人群来说,助眠药物的选择始终卡在一道两难的选择题里:选传统安眠药,见效快却要担心依赖成瘾、处方受限;想长期安全用药,又往往找不到合适的方案。

同样用于失眠治疗,苯二氮䓬类、非苯二氮䓬类等传统助眠药多被纳入我国二类精神药品严格管控,处方权限、使用周期、药品流通均受到明确限制,而截至《药用类精神药品目录(2025 年版)》[1]发布,双食欲素受体拮抗剂(雷生类)失眠药物,未进入精神药品管制序列。这一监管属性的差异并非偶然,其核心藏在作用机制与安全特征的本质区别之中。

跳出“起效快必成瘾”的固有局限

作为全新机制的失眠治疗药物,雷生类打破了传统催眠药“起效快但易成瘾”的固有局限,核心特征可总结为两点:

1. 作用机制差异化:通过食欲素系统调节睡眠觉醒节律,而非广泛抑制中枢神经,睡眠状态更贴近生理自然过程[2];

2. 安全性突破:长期用药依赖性低,停药后几乎无戒断反应及失眠反弹,对日间功能影响轻微[3]。以莱博雷生为例,其全球多中心Ⅲ期临床研究结果显示,其可显著缩短入睡潜伏期、减少夜间觉醒时长、延长总睡眠时间,连续12个月用药未出现耐受现象,停药后无戒断症状与失眠反跳,滥用风险评估为低水平[4-6]。

这些直观的临床安全差异,并非孤立的用药表现,其背后是两类药物治疗逻辑的根本区别。看似只是监管分类的不同,实则是两类药物作用通路的天壤之别,这也是二者管制属性分化的核心药理基础。

强制镇静与自然调节的底层差异

传统催眠药大多作用于γ-氨基丁酸(GABA)系统。GABA是中枢神经系统最主要的抑制性神经递质,这类药物通过增强GABA的抑制效应,对大脑皮层、边缘系统等广泛脑区施加神经抑制,相当于给大脑“踩下强力刹车”,以强制镇静的方式迫使人体进入睡眠。这种“全覆盖式”的中枢抑制,虽能快速缩短入睡时间,却会干扰中枢神经的正常递质平衡,长期使用易产生耐受与身体依赖,停药后易出现戒断反应与反跳性失眠,这也是其被纳入精神药品管制的核心原因。

反观雷生类药物,并没有沿用“全面抑制中枢”的老路,而是把靶点对准了人体自身的睡眠调控内源系统,走出了一条“调节觉醒而非强制入睡”的全新路径。

雷生类药物的作用靶点则是人体的食欲素系统。食欲素又称下丘脑分泌素,是下丘脑分泌的神经肽,通过结合OX1R和OX2R两种受体维持人体觉醒状态,是调控睡眠-觉醒节律的核心“觉醒开关”。双食欲素受体拮抗剂通过竞争性结合这两种受体,精准抑制食欲素引起的过度觉醒,让人体自然过渡到自然好眠状态[2]。

与传统药物“广泛抑制中枢”的逻辑不同,DORA类药物并不强制压低整体神经活动,而是靶向调节内源性的睡眠节律通路,促成的睡眠结构更贴近生理性睡眠。这种作用模式从药理根源上降低了药物依赖与成瘾的可能性,是其区别于传统管制类催眠药的核心基础,既是其区别于传统管制类催眠药的核心基础,也是其无需纳入精神药品管制的底层原因。

低成瘾风险并非理论推演

这种靶向调节内源性节律的机制优势,为雷生类药物的低成瘾风险提供了理论支撑;但药理层面的推导是否成立,真正的安全性与成瘾风险究竟如何,最终需要大规模临床研究的数据来佐证。

雷生类药物在成瘾相关专项测试中均未显示出滥用潜力,无戒断症状,对日间功能影响轻微,长期停药安全性已得到多项Ⅲ期研究验证[3]。

以莱博雷生为例,作为首个在中国获批上市的DORA类药物,其安全特征在长期临床研究中得到了充分印证。为期12个月的长期用药研究证实,患者规律服药后停药,未观察到典型的戒断症状,也未出现反跳性失眠,明确了长期用药无身体依赖性的特点[8]。在日间功能影响方面,莱博雷生对驾驶等需要高度精神集中的行为无显著干扰;用药后8小时的身体摇摆评估未见明显影响,提示药物几乎无传统催眠药常见的“宿醉效应”[2]。

失眠治疗从“短期应急”走向“长期管理”

从机制源头的创新,到全球临床数据的验证,再到国内临床的落地应用,雷生类药物跳出了传统催眠药“强制镇静→耐受依赖→严格管制”的固有治疗路径,以更贴近生理的睡眠调节方式,实现了失眠治疗中疗效与安全性的平衡。

从“强制入睡”到“自然好眠”,从“短期按需使用”到“长期安全干预”,这类药物的出现不仅更新了失眠的药物治疗范式,更让长期失眠治疗无需再以药物依赖和管制限制为代价,为临床提供了更安心、更适合长期管理的用药方案,也为我国失眠诊疗的长期化、规范化发展提供了新的工具支撑。

参考文献:

[1]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药监局 公安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发布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目录的公告: 2025 年第 55 号[EB/OL]. (2025-07-28)[2026-07-06].

[2] 中国睡眠研究会,广东省医师协会睡眠医学专业委员会,广东省医院协会医院药事管理专业委员会,等。莱博雷生临床应用中国专家共识[J].中国全科医学,2026,29(05):545-558.

[3] 中华医学会神经病学分会睡眠障碍学组.中国成人失眠诊断与治疗指南(2023版)[J].中华神经科杂志,2024,57(6):560-584.

[4] Yardley J, Kärppä M, Inoue Y, et al. Long-term effectiveness and safety of lemborexant in adults with insomnia disorder: results from a phase 3 randomized clinical trial (SUNRISE-2)[J]. Sleep Medicine, 2021, 80: 238-247.

[5] Rosenberg R, Filippov G, Lopresti A, et al. Safety of lemborexant in elderly subjects with insomnia: results from a phase 3 study (SUNRISE 1)[J]. American Journal of Geriatric Psychiatry, 2019, 27(10): S112.

[6] Asakura S, Shiotani M, Gauvin DV, et al. Nonclinical evaluation of abuse liability of the dual orexin receptor antagonist lemborexant[J]. Regulatory Toxicology and Pharmacology, 2021, 125: 105008.

[7]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2025 年修订),中国政府网,https://www.gov.cn/gongbao/2025/issue_11786/202501/content_6997034.html

[8] Takaesu Y, Suzuki M, Moline M, Pinner K, Inabe K, Nishi Y, Kuriyama K. Effect of discontinuation of lemborexant following long-term treatment of insomnia disorder: Secondary analysis of a randomized clinical trial. Clin Transl Sci. 2023 Apr;16(4):581-592.

[9] Chino Y, Sugiyama H, Chaki S, et al. Current and novel dual orexin receptor antagonists for the treatment of insomnia: the emergence of vornorexant[J].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Neuropsychopharmacology, 2025, 28(12): pyaf077.

温馨提示:以上内容不能替代医生面诊、诊断或治疗建议。

编辑:HN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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