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签合同要注意什么问题?

河南在线 时间:2024-02-18 09:20 浏览:
新年新气象,上半年有很多小伙伴都在寻找房源,在签订租房合同之前,我们需要注意一些问题,以保障自己的权益和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一、搞清楚对方有没有权利出租房屋。

如果是房东本人出租,查看对方房屋产权证明比如房产证、购房合同、拆迁协议等材料的原件,核查对方身份证是否与上述材料的所有权人一致。

如果是二房东:查看上诉材料的复印件(原件一般不交由二房东持有)、业主身份证的复印件,二房东本人身份证原件。查看二房东与业主之间的租赁合同或代管合同,明确剩余租期,业主是否同意转租等。

如果是托管公司比如我爱我家之类:查看上诉材料的复印件,一般这类公司提供的都是格式合同,权利义务约定的都很明确,建议仔细阅读合同条款,有任何疑问及时问清楚。

二、最好签订书面的租赁合同

重视自己签字的每一份文件。租房时候所有细节约定都最好落实到书面上。一般而言,首次租房都会签署租赁合同,但是续租时容易忽略纸质合同。没有书面合同的续租为不定期租赁,而不定期租赁,只要在合理期限内通知,双方可随时解除合同。

三、租房到底交了多少钱,心里有数

合同中约定清楚房屋租金、租期、交付时间、水电暖承担方式等问题。要求房东结算欠缴的各项费用,涉及到钱的都问明白,交了费用该留存发票、收据的都保管好。

四、搞明白违约责任

出现损害房屋、延迟交付租金这些情况怎么办。看看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是否过于苛刻。

五、考虑出现转租、退租等情况怎么处理

大部分租赁合同都不会明文允许房客转租。如果合同中未明确是否可以转租,可以按照《民法典》处理。

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一十七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超过部分的约定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百一十八条  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是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

遇到不好的房东,退租往往是麻烦事。揪住一个点不放,就是要扣你的押金。在签订合同时就可以去规避了,明确退租应该符合什么条件,房客是否有打扫义务,打扫义务该做到什么程度、退租后押金的退还期限,返还房屋的交接流程等。

六、签署合同前,清点明白房屋设施

签订合同前还要再次清点房屋所有设施能否正常使用,对于屋内设施情况清点完毕后写进合同中,明确屋内设施维修由谁承担。最好拍照片、录视频

七、认真看所有条款后再签订

仔细阅读所有租房条款,有不清楚的一定要问明白。细节问题可以补充到合同或者补充协议上,谨防霸王条款。

(责任编辑:HN-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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