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20条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底线要求 四部门发文
5月22日,教育部等四部门联合发布《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底线要求》,全面加强普通中小学校标准化建设,从学校校舍建设、安全防范建设、生活硬件配备、教学设施装备、教职工配备五方面,明确提出了新的20条底线要求,力争用3年时间实现所有中小学校全部达到《底线要求》。
1.校园内设置旗台、旗杆,使用规范国旗。
2.拆除或封存D级危房,C级危房经加固评估达标后使用。
3.学校实施封闭管理,校门口安装一键式报警装置和防冲撞设施,学校重点部位和区域设置视频监控装置。
4.校舍应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配置有效的消防和应急照明设备,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等设置提示标识,并能正常使用。
5.教室等室内采光和照明应符合国家标准。
6.为学生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白开水、直饮水等。
7.学生1人1桌1椅,座椅有靠背。
8.体育活动场地和设施设备配备(含租赁借用)满足开足体育课时和田径及球类活动开展要求(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至少1种)。
9.设置学生心理辅导室。
10.教室配置黑板(书写板)或交互式电子白板、大屏一体机等设施设备,接入带宽不低于100兆。
11.设置计算机教室或信息科技实验室。小学应具备科学教室或实验室,初、高中学校应具备物理、化学、生物学实验室,实验器材配备满足学生开展实验活动。
12.设置音乐、美术专用教室,配备相关教学器材,满足教学需要。
13.按规定配备图书(含电子图书),图书馆(室)满足学生阅读需要。
14.寄宿制学校设置食堂。
15.学生宿舍不设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通风良好,寄宿学生每人1个床位,上铺安装防护栏。
16.寄宿制学校合理设置厕所、盥洗设备,满足学生如厕、洗浴等生活需求。
17.学校设立卫生室或保健室,配备急救箱,按要求配备专(兼)职校医或保健教师。
18.按标准配备取得保安员证的专职保安员。
19.专任教师配备满足开齐开足国家规定课程需要,每校至少配备1名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
20.学生宿舍配备管理员,女生宿舍需配备女管理员。
据了解,这20条底线要求是在2014年“全面改薄”20项底线要求的基础上进行的迭代升级和整体抬升,是全国普通中小学校办学条件必须达到的“底线标准”,小规模学校及教学点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执行。各地需结合实际,在底线要求基础上提高省定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并持续推动学校达标建设。
为保障《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底线要求》落地落实,教育部将采取一系列有效举措,推动所有普通中小学校全面达标。
·一是建立工作台账。各地要对照《底线要求》,逐校逐条排查基本办学条件缺口,结合学龄人口变化和省定办学条件标准,定期开展工作调度和跟踪评估,实行底线要求达标动态“销账”制度。
·二是加大工作力度。各地要聚焦校舍建设、装备配置、师资配备等方面,加大政策支持保障力度;因地制宜制定“一校一策”方案,分类推进薄弱学校改造提升;结合实际提高省定标准,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健全部门协同联动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工作合力。
·三是坚持集约增效。各地要立足当前实际,统筹用好学龄人口变化导致的存量资源,优化资源配置与使用效益,推动资源向薄弱环节和底线短板倾斜,以低成本、高效率方式补齐办学条件短板。
·四是强化监督检查。各地要畅通社会监督举报渠道,对办学条件“底线失守”问题“零容忍”,确保设施设备能用好用,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总台央视记者 高晨源)
编辑:HN007